(原标题:中铁工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议案
为有效利用金融市场融资机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扩大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券市场情况,拟计划发行不超过 18亿元的永续类债券产品(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中期票据)。
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资金支持 2. 保持营运资金规模和结构的需要
(二)可行性分析 1. 永续类债券产品作为类权益性融资,融资期限灵活,能够向企业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长期看实际成本较普通股融资成本低。 2.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公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基本条件。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产品 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包含可续期公司债券及永续中期票据两种产品。 (二)发行规模 发行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含 18亿元)的永续类债券产品。 (三)发行期限及续期条款 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基础期限不超过 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续期选择权/赎回选择权。 (四)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面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五)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附设递延支付利息权。 (七)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强制付息事件为: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 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 减少注册资本。 (八)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永续类债券产品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选择设置担保安排。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或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 (十)发行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发行批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
四、提请股东大会决策事项 同意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含 18亿元)的永续类债券产品,并同意相关授权事项。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发行批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