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15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与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中移基金”)组成联合体参与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盛智能”)41.93%股权转让项目,其中:公司拟收购芯盛智能11.93%的股权,中移基金拟收购芯盛智能30.00%的股权;交易底价为36,500.00万元(其中公司受让底价为10,385.62万元,中移基金受让底价为26,114.38万元)。
2024年10月21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组织签约通知》,确认公司与中移基金为芯盛智能41.93%股权的受让方,受让价格为人民币36,500万元。近日,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主要内容: 1. 产权交易标的:甲方所持有的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93%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7,113.4396万元。 2. 产权交易的方式:中移数字受让标的企业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17,886.5604万元,对应产权交易价款26,114.378184万元;乙方受让标的企业11.9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7,113.4396万元,对应产权交易价款10,385.621816万元。 3. 价款:产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0,385.621816万元。 4. 支付方式: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1,038.562182万元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产权交易价款9,347.059634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 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6. 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的资产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持有。 7. 产权交接事项: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期限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 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产权交易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9. 违约责任: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应当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特此公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