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或“公司”)于 2023年10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4年 10月 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代表人。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