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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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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6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37,015股,占本公告日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291,789,935股)的0.5268%。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郭春萱先生、尚庆春先生、马振方先生、王少辉先生、陈立功先生、李万英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620,000股、285,000股、124,517股、114,000股、195,284股、191,214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日为2023年3月30日,上述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截至公告日,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郭春萱先生、尚庆春先生、马振方先生、王少辉先生、陈立功先生、李万英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620,000股、285,000股、124,517股、114,000股、195,284股、191,214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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