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具有完成审计任务的注册会计师,良好的社会声誉,近三年未受过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选聘方式及评价标准
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
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程序包括提出选聘要求、审议选聘文件、评审工作组综合评审、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签订业务服务合同等步骤。
续聘工作流程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决议。
改聘工作流程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同时书面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监督及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审计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等。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