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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 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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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基本信息
  2. 公司名称: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号南山智园 Bl栋 21-23楼
  4. 注册资本:175,772,861元
  5.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6. 股份

  7. 股份总数:175,772,861股,均为普通股
  8. 发起人:赵志坚、望西淀、蒋明军、刘文涛、蒋文军、嘉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永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股东和股东会

  10.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事项
  11.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12. 董事会

  13.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14.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5.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6.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7.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8. 监事会

  19.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
  20.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21.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22.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
  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4.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5.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26.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27. 修改章程

  28.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

  29. 附则

    • 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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