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股份:
发起人:赵志坚、望西淀、蒋明军、刘文涛、蒋文军、嘉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卓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永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和股东会: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修改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
附则: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