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20,300,402.2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0,981,440.43元。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90万份股票期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1.60万份,行权价格为20.56元/份。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72,800,000股增加至175,772,861股,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修订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