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6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31,500份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31,500份股票期权。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1.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激励计划及授权议案。 2.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激励计划及授权议案。 3.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激励计划及授权议案。 4.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6,000份股票期权。 2. 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10,500份股票期权。 3.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15,000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合计31,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31,500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各期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