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5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59元(含税) -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59元,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631元; - 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每股派发税前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59元; - 对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实际税负为 10%,即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631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0/29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0/30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30
差异化分红送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1,800,581,31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513,314,385股,即以 31,287,266,9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5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448,898.3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人民币 0.0944元/股。
分配实施办法: - 除由本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之外,公司其他参与本次分派的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 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扣税说明: - 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59元;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59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631元。 - 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631元。 - 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959元。 - 对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631元。
有关咨询办法: - 联系部门: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门 - 联系电话:010-66259179 - 电子邮箱:ir@chinauni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