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 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阅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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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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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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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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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公司房屋土地的议案》
- 本次征收事项属于被动性交易,公司将与大连金普新区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签订《企业征收补偿协议书》,预计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 该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