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1日和2024年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