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许月莉、潘励山、宋广平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许月莉女士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监事的100%,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