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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股份: 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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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先生、陈福生先生分别与安徽景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曦前程似锦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红荔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荔湾金田长盛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冠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50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转让给受让方安徽景曦,陈福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转让给受让方深圳红荔湾;上述协议转让价格均为13.31元/股。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一)陈冠宇先生与安徽景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先生与安徽景曦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4年10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2024年10月22日)起正式解除。 2、甲方同意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退还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3、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二)陈福生先生与深圳红荔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福生先生与深圳红荔湾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4年10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2024年10月22日)起正式解除。 2、甲方同意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退还人民币3,015万元(大写:叁仟零壹拾伍万元整)。 3、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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