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修订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2024年 1月 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2024年 1月 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年 1月 18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 2024年 1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 1月 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经完成了对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
- 2024年 10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修订;2024年 10月 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94人,均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修订内容包括:
1. 对“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了修订,区分了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后授予的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
2. 对“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进行了修订,区分了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后授予的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已就本次修订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