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2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024年 5月 30日,公司实施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年 5月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0.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4.00元/股(含)。
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50元/股(含),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0月 18日。
截至 2024年 10月 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92,1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5,240,537.4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