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年10月 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 11月 6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3年 11月 6日至 2024年 11月 6日止。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 11月 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