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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信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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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信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1. 批准与授权
  2. 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 2024年10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 2024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授予情况

  6. 人数及数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8元/股。
  7. 授予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确定2024年10月1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该日为交易日。
  8. 授予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9. 信息披露

  10. 公司将及时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文件,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11. 结论性意见

  12. 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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