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减资退出青岛嘉泽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岛嘉泽进行设备转让事宜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前述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岛嘉泽进行厂房租赁事宜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前述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