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实现青岛双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10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青国资委〔2024〕60号),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