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闯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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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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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促进主营业务做精做强的目标,旨在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