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科技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9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10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5.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80万股。
公司将及时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文件。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