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关于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召集:根据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平台刊登了《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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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本次股东大会在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晋控电力15楼1517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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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678人,代表股份1,419,068,7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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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4人,代表股份29,384,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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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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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全部议案,未发生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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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 议案1:《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7,025,3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3%;反对11,244,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24%;弃权799,2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41,5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53%;反对11,244,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46%;弃权799,2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1%。
-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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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6,915,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36%;反对11,436,1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59%;弃权716,9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31,7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416%;反对11,436,1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184%;弃权716,9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0%。
-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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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