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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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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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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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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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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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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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楚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同意提名王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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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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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