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再资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总则
-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效率和效果,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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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相关术语,如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及时、超募资金、募投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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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 公司应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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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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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使用
- 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原则上不能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 募投项目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
- 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 对募投项目进行核查,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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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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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
- 新募投项目应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可行性分析。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具体原因、新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计划等。
- 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具体原因、已使用金额、项目完工程度等。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金额较大还需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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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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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维护募集资金安全。
- 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进行自查,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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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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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