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6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1、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复星雅立峰(即被担保方)将以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为前述第1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 实际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10月1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复星雅立峰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为复星医药产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950,748万元。 ● 截至2024年10月17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10月1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占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3.56%,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

一、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4年10月1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复星雅立峰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该等贷款期限自首次放款日起120个月。同日,本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复星雅立峰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复星雅立峰与进出口银行签订《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复星雅立峰拟抵押本次贷款项下在建工程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拟于项目建成后抵押房产(由贷款项下在建工程转化)及机器设备等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复星雅立峰(即被担保方)将以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为前述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24年10月17日,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由复星医药产业向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债务发生期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同日,本公司与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2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4年6月26日)起至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复星雅立峰 1、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 2、法定代表人:张玉慧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2年2月28日 5、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生产,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生产,SARS疫苗研究(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进口商品分销业务除外)。 6、股东及持股情况: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经大连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复星雅立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5,108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8,8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6,308万元;2023年,复星雅立峰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06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902万元。根据复星雅立峰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复星雅立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1,561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5,70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855万元;2024年1至6月,复星雅立峰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4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95万元。

(二)复星医药产业 1、注册地:上海市 2、法定代表人:吴以芳 3、注册资本:人民币39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7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6、股东及持股情况: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23,06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83,36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39,701万元;2023年,复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8,05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1,344万元。根据复星医药产业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7月31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99,38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005,35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94,039万元;2024年1至7月,复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61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2,524万元。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由本公司为复星雅立峰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复星雅立峰依据《借款合同》应向进出口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自2024年10月17日起生效。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由本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复星医药产业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应向南京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展期、依约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5、生效:《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4年10月17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限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1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360,799万元(其中外币按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占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3.56%;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 截至2024年10月17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复星医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