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担保的议案
- 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潍坊新航钛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与潍坊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借款1亿元人民币,由四川新航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公司资金紧张,借款到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经协商后展期至2022年12月25日,展期后的借款本金为111,987,671.23元。
- 2023年3月,公司与盈瑞投资、四川新航钛、潍坊新航钛四方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展期后的借款本金为123,757,115.25元,展期至2024年1月10日。目前潍坊新航钛已偿还借款本金0元,已清偿利息500万元。
- 经各方协商,潍坊新航钛应还款余额为不超过1.45亿元,新研股份为潍坊新航钛本次借款展期金额不超过1.45亿元的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次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四川新航钛以持有潍坊新航钛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借款期限为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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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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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1月1日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议案一。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