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财务顾问关于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独立财务顾问和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行为均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