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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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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乐鑫科技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5,389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94,41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12,200,431股的 0.0841%。 - 授予价格:45.36元/股。 - 激励人数:共计 7人,为公司技术骨干。 - 公司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5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50%。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23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 10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 10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45,389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10月 12日,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 2024年 10月 12日至 2025年 10月 11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33亿元,是 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 113%;同时公司 2022-2023年均复合增长率 21.71%高于 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2023年均复合增长率平均值 22.86%,已达到目标值,符合归属条件,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本期拟归属的 6名激励对象的公司 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6人的考核评级均为 B+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2023年 10月 12日。 - 归属数量:45,389股。 - 归属人数:6人。 - 授予价格:45.36元/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技术骨干(6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778股,可归属数量为 45,389股,占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5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名激励对象归属 45,389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本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乐鑫科技实施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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