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01212 2024-077127081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2024年 10月 15日(星期二)下午 15: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57号万科金融中心 B座17层公司会议室。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军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人,代表股份 62,432,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572%。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人,代表股份 678,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9%。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军先生、孙亮女士、蒋晶晶女士、尹保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夏富彪先生、李玥女士、熊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子林先生、佘秋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杨小颖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1、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