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通知了会议日期、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登记等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4:50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1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53,819,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8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3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43,403,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68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415,5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47%。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4,493,1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198%。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