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和 2024年 3月 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和 2024年 6月 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区间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2024年 9月 2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2,928,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616%,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110,02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4日和 2024年 10月 15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回购股份总数的 2/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数的 1/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前述股份回购方案及其实施结果,公司本次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数为 81,952,291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81,952,29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81,952,291元。另外,公司尚有 15,215,450股限制性股票正在办理注销相关程序,待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5,215,4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15,215,450元。上述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451,489,454股变更为 3,354,321,71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451,489,454元减至 3,354,321,71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真实性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4年 10月 16日至 2024年 11月 29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