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10月 15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会议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股东出席会议的方式、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5日 14点 45分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800号 A栋上海浦江智选假日酒店多功能厅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1.《关于变更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