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本制度舆情类型包括: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宣传、真诚沟通;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公平公正、客观中立。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知悉舆情信息后,应快速反应给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同时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舆情信息的处置流程:一般舆情的处置由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办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的处置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做出决策和部署。
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及知情人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舆情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及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