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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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受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委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9月28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916,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5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法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