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6,401,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55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75,720,256股,反对648,400股,弃权32,900股。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