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2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1.10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10/21 除权(息)日:2024/10/22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2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9月 24日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6,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3,600,000元。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10/21 除权(息)日:2024/10/22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2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自行发放对象 无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元;持股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相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实际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99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99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9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1.1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问题,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