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7年 11月 20日,公司与重庆笛女阿瑞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各股权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 7.2亿元收购笛女传媒 80%股权。2019年 6月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晓阳、霍尔果斯瑞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各股权出让方提起诉讼申请及诉讼财产保全。2023年 12月 27日,公司发布公告,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民终 2543号《民事判决书》,公司获得胜诉的终审判决。
2024年 9月,公司收到最高法院作出的(2024)最高法民申 4730号《应诉通知书》,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民终 2543号《民事判决书》,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受理该申诉。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法院送达的(2024)最高法民申 47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最高法院裁定驳回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预计不会直接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