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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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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浙江·温州2024年 10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制定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1.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 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完成核对后,请股东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
  3.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4. 股东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会议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5. 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为宜。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6. 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商业机密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 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8.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10.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周五)下午 14:00 (三)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22日 (六)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八)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和审议会议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与解答 (七)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1. 主持人宣布休会 2. 计票、统计,汇总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3. 主持人宣布复会 4. 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九)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披露《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确定回购注销股份 49,320股。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完成股份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 317,390,381元变更为 317,341,061元,股份总数由 317,390,381股变更为 317,341,061股。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结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公司章程》有关条款拟修订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739.0381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734.1061万元。 |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1739.038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1734.106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说明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相关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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