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8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1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 14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 14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8人,代表股份78,400,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5,477,062股的 33.2943%。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5人,代表股份 1,740,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5,477,062股的 0.7391%。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91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81%;反对 36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7%;弃权1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12,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6%;反对 4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8%;弃权1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