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华数传媒: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0年 12月 31日,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 36个月,因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存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根据承诺,锁定期在原基础上延长 6个月。2023年 9月 14日,华数集团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承诺自承诺之日起一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综上,华数集团所持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限售股份已于2024年 9月 14日达到股份解锁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75,275,5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625%。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0月 17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华数集团,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75,275,582股(含华数集团受让华懋众合于上述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2,53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625%。

华数集团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华数传媒的股份。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转让不受上述限制。本次交易完成后 6个月内,如华数传媒的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数传媒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华数集团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 599,812,467股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但向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华数集团承诺: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020年-2022年(“业绩补偿期”)的净利润(“业绩补偿期承诺净利润”)平均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且单个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2.8亿元(“单年承诺净利润”,与“业绩补偿期承诺净利润”以下合称“目标净利润”)。若标的公司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上述目标净利润,则华数集团应按照下述方式对华数传媒进行补偿:(1)若任一年度的实际经审计净利润未能达到上述单年承诺净利润,则华数集团应在该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就差额部分向华数传媒进行现金补偿;(2)若业绩补偿期届满后,业绩补偿期内标的公司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上述业绩补偿期承诺净利润,则华数集团应在最后一个年度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就差额部分向华数传媒进行现金补偿,所需补偿金额应扣除业绩补偿期内华数集团已向华数传媒补偿的现金金额。

华数集团承诺:除在 2012年重组上市和 2013年再融资时承诺以适当方式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外,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江华数、宁波华数、华数传媒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业务;若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浙江华数、宁波华数、华数传媒在主营业务上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通过以下措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由华数传媒收购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资产、由华数传媒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受托经营等合理商业手段拥有或控制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资产、本公司将存在同业竞争的资产剥离或将该等子公司控股权对外转让、进行内部资产重组、调整产业规划和业务结构、划分市场以使各企业在产品及终端用户上有所区别,从而消除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浙江华数、宁波华数、华数传媒之间同业竞争情形。如因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江华数、宁波华数、华数传媒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浙江华数、宁波华数、华数传媒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华数集团承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8.13%股权和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68.98%股权,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确保上市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继续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数集团承诺:承诺自 2023年 9月 14日起一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华数集团,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275,582股,占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后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4.42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625%,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0月 17日(星期四),解除限售完成后,华数集团所持华数传媒股份共 675,088,049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153,056,56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2,031,484股。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228,332,147股(12.32%)变为 153,056,565股(8.26%)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24,600,295股(87.68%)变为 1,699,875,877股(91.74%) - 三、股份总数:1,852,932,442股(100.00%)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数传媒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华数传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 2020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数传媒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数传媒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