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阳光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