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7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6,786,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20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