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路 1号三房巷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180,132,4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2.2463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卞惠良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五)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候选独立董事 1人,出席 1人;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3,176,204,759|99.8765|3,097,950|0.0974|829,700|0.026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8,749,176|69.0171|反对|3,097,950|24.4379|弃权|829,700|6.545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芸祎、侯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