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科新材因买卖合同纠纷事项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申请起诉,大渡口区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受理该案件。本次诉讼案件的原告为鑫科新材,被告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工程分公司和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连带支付公司货款 3,051,197.6 元;2、请求判令被告连带支付公司资金占用损失 24,307.87 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三项诉讼请求暂合计为 3,075,505.47 元。

自前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截止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新增其他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70 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222,006,756.15 元。前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诉讼地位主要为原告,案件涉及的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四方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