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2024 年 10 月 11 日止)
预计回购金额|3,000 万元 ~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60 元 / 股
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3,902,2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2%
实际回购金额|3,980,244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1 元 / 股 ~1.04 元 / 股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91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6% ,回购成交价为 1.04 元 /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89,72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止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已回购股份 3,90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1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4 元 / 股,最低价为 1.01元 / 股,回购均价为 1.02 元 /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980,2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3,902,200 股,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