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3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要素,理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机制,并根据《武汉市污水收集与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明确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最终处理规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拟与武汉市水务局签订《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静、周强、孙大全、曹明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1. 沙湖、北湖污水处理厂变更:自《补充协议(二)》生效之日起,沙湖污水处理厂退出《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特许经营服务。沙湖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起止日期为自2013年 9月 1日起至 2021年 10月 9日止。原由沙湖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的污水现由北湖污水处理厂承接处理。北湖污水处理厂纳入乙方特许经营范围,具体特许经营补充协议另行协商签订。 2. 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核定: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启动乙方污水处理服务价格核定工作。每三个自然年度为一核价周期,由甲方负责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进行核定。 3. 污水处理绩效考核与运营评价:甲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定期对乙方污水处理服务进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4. 特许经营排他性和竞争性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甲方和政府部门不以任何方式将已授予乙方的本项目特许经营相关权利的全部或部分重复授予第三方。 5. 服务范围、质量和服务标准:本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具体内容为特许经营期内黄浦路、三金潭、二郎庙、北湖、落步嘴、南太子湖、黄家湖、汤逊湖、龙王咀等污水处理系统中纳入乙方资产名下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 6. 特许经营期满后的安排:特许经营期届满如武汉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决定继续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营本项目,甲方将按规定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承担,并重新订立特许经营协议。 7. 特许经营期满设施移交:提前终止或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无偿移交。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签订相关工作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服务范围、质量标准、资产权属及未来产能规模等内容;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的定期核定及临时性调整等进行了更为明确的约定,有助于提升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的及时性、规范性,但由于下一周期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核定工作暂未完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依据特许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增加了绩效考核及运营评价相关约定,有助于污水处理业务“按效付费”机制建立及实施,也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法规及协议约定切实提高运营管理质量及服务水平,更好维护股东权益;对特许经营期满后的安排及移交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约定,有利于明确协议各方的责任义务。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