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新,详细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4,769,288元。
- 经营范围涵盖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医疗器械销售、广告业务、包装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等多个领域。
- 股份总数为 384,769,28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庄浩 46.84%,庄澍 18.02%,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 17.65%,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29%,张和平 3.60%,贺静颖 3.60%。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 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5名独立董事。
- 公司设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名、董事会秘书 1名。
- 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包括 1名股东代表和 2名职工代表。
- 利润分配政策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 公司解散或清算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