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4年 10月 11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45.13万份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