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慧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1#楼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1名,代表公司股份50,992,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690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75,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9%;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5,7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