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汽集团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年 11月 13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 A、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 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020年 12月 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56次会议向 2,8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101,330股。2022年 5月 27日,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2年第一次 A、H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 10月 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 7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价格调整及部分权益注销的议案》,因公司经营业绩未满足《2020年 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3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26,048,350股,回购价格 4.2元/股,累计回购所需资金预计为 109,403,070.00。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届时公司股本总数将减少 26,048,3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6,048,350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24日 2、申报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510623 5、联系电话:020-83151139 6、传真号码:020-83150319 7、电子邮箱:DB-GAC@gac.com.cn 8、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